一、户口不在农村还有拆迁安置吗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补偿是没有的。
是根据所有权的,但是户口也必须是农村的,具有自己的宅基地才可以领取补偿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
一、物业服务人的权利义务必须遵守吗?
物业服务人的权利义务必须要遵守。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物业管理的……
一、不登记出租屋有没有效
1、租赁房屋不登记也是有效的,我国法律并未将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2、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登记备案,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房产继承有两个大步骤:继承权公证、房屋过户。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
一、物业服务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保养维护义务;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管理义务;定期报告义务;禁止以不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通知义务;交接义务;继续管理义务。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物业服务人和业主之间产生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1、加强房管部门监管以及相关政……
一、土地出租违法责任主体是谁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出租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的主体一般是土地的承包方,如果是再出租时违反法律规定的,出租人承担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十三条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
一、房子无宅基地证可否强拆
不可以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农村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但并不是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就是违法建筑,要依据房屋的历史、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宅基地是否依法取得等情况确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
一、继承房产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房产怎样继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
一、企业出租房屋土地税如何计算
1、依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出租房屋与土地使用税交纳是无关的,土地使用税依据所在城市和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计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
一、土地征收是否需要行政复议前置
1、需要。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行政机关进行土地征收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应当行政复议前置的。
2、如果还没有土地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是张贴了征收通知等文件,是不属于复议前置范围的。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