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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二次房改新政策有哪些

6月5日,深圳召开《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新闻通报会(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拉开了深圳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序幕。

深圳实行二次房改新政,其核心是要建立起一套住房供应保障的长效机制。从本次发布《征求意见》看,房改新政将重点解决以下方面问题:

(一)建设规划长期化。一般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大多为三年或五年,十年、八年的住房建设规划都较为少见;而深圳发布的《征求意见》规划目标则是十七年。《征求意见》确定的住房发展目标与正在编制中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目标一脉相承。该中长期规划对住房供应的财政预算、土地规划、人口增长等经济要素做出了合理地匹配性安排。

(二)供应渠道多元化。在解决住房渠道供应方面,《征求意见》推出六大供应渠道:1.增加建设用地;2.盘活存量用地;3.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4.盘活各类存量用房;5.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6.开展城际合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围绕“租售并举”住房保障机制,《征求意见》甚至突破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房、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建房等传统“禁区”,最大限度地盘活社会资源禀赋;土地房产资源的利用几乎到了“挖地三尺”的地步。

(三)住房保障结构化。住房保障结构化安排是本次《征求意见》的最大看点。深圳提出住的房供应保障目标是2018-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2018—2020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2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征求意见》不仅在住房供应数量做出结构性规划,而且在受益人群、住房面积、购买价格、租赁价格等方面做出了制度性安排。结构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在一定程度缓解深圳住房单边供应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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